内地夫妻在澳门游玩因寻获不报被拘 最高可判一年 寻获不报案频发
发布日期:2024-11-05 06:26 点击次数:15610月30日,一双内地夫妻与子女在澳门游玩期间,因寻获一个钱包并将其占为己有被澳门警方拘捕。失主发现钱包遗失后于26日向澳门警方报案。警方通过天眼锁定嫌疑东谈主身份,并在当全国午于新马路隔壁截获涉案夫妻,以寻获不报罪名将两东谈主嘱咐查抄院跟进。
失主称其在约翰四世大马路某面包店遗失了钱包,内含2000澳门元现款、个东谈主证件及银行卡。警方拜谒发现,失主离开店铺时被东谈主撞到,导致钱包掉落未被察觉,随后有东谈主过程并将钱包拾走。26日下昼1点傍边,澳门警方在新马路截获这对夫妻,并在其身上找到失主的钱包。拜谒中,两东谈主承认寻获钱包并在大三巴一带购买食品时花掉了其中的700澳门元。钱包内的证件和银行卡仍在其中。被捕夫妻均40多岁,以搭客身份来澳。
本月早些时刻,又名80余岁的澳门女子也因涉嫌寻获他东谈主暂放店外的一个装有财物的环保袋并占为己有而被步骤警拘捕。案件不异被移送查抄院侦办。
寻获不报案在澳门时有发生,澳门法则窥探局屡次辅导公众妥贴相干法律成果。字据《刑法典》第200条第二款的规则,将拣到或发现他东谈主之物不梗直占为己有,可处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120日罚款。法则窥探局号令市民切勿因一时贪心而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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