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夫妇澳门捡钱包未上交,涉“寻获不报罪”被警方拘捕:最高可判一年
发布日期:2024-11-05 06:17 点击次数:148内地夫妇澳门捡钱包未上交,涉“寻获不报罪”被警方拘捕:最高可判一年
10月30日,一双内地夫妇与子女在澳门游玩时刻因寻获一钱包并将其占为己有被澳门警方拘捕。失主发现钱包遗失后于26日向澳门警方报案。警方通过天眼锁定嫌疑东谈主身份,本日下昼在新马路隔邻截获涉案夫妇,并以寻获不报罪名将两东谈主交代查察院跟进。内地夫妇澳门捡钱包未上交,涉“寻获不报罪”被警方拘捕:最高可判一年。
澳门递次警10月26日接到失主报案,称其在约翰四世大马路某面包店遗失了钱包,内有2000澳门元现款、个东谈主证件及银行卡。警方通过监控发现失主离开店铺时被东谈主撞到,钱包落地未察觉,随后有东谈主寻获钱包。本日13时许,澳门警方在新马路截获涉案夫妇,并在其身上发现了失主的钱包。看望中,两东谈主承认寻获钱包并在大三巴一带购买食品,花掉了700澳门元。经检查,失主的证件和银行卡仍在钱包内。这对夫妇以搭客身份来澳,年事均为40多岁。
本月早些时辰,澳门也发生了全部雷同的案件。10月21日,别称80余岁的澳门女子因涉嫌寻获他东谈主暂放店外的一个载有财物的环保袋并占为己有,被澳门递次警拘捕。递次警相通以寻获不报罪将案件移送查察院侦办。
寻获不报案在澳门时有发生,澳门功令窥察局屡次提示公众谛视法律效果。该局指出,若有东谈主失慎在公众场合遗失财物,不论现款、钱包如故手机等,也曾领有这些财物的总计权。将拣到或发现他东谈主之物不刚直占为己有,把柄《刑法典》第200条第二款的轨则,可处最高一年徒刑,或科最高120日罚款。功令窥察局命令公众切勿因一时贪心而触犯刑法。
栏目分类